更新时间:2024-03-24 08:39:19点击:
重大危险源的划分标准如下:1、一级危险源( 法律主观:
重大危险源是指可能导致大规模重大事故的场所、设施或设备。
法律客观:
《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本单位的重大危险源及有关安全措施报主管领导和有关部门备案。”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毒害性、腐蚀性物质以及可能危及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的设施、场所等。
根据《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规定,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立健全重大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估机制,定期开展事故现场应急救援预案演练;对发现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及时有效的监测分析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和应急处置制度,确保重大隐患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因此,“重大危险源”划分需要遵循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各地区有关部门应加强组织领导,强化监管力度,积极推进专项行动,加大投入支持。同时,还需加强行业准入门槛的审核工作,进一步提高企业的竞争能力和服务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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扩展资料:
重大危险源分类
:指在外界作用下(如受热、撞击)能发生剧烈的化学反应而产生气体或液体混合物的物品,也包括易燃易爆物品(如汽油),在常温条件下能自行分解放出大量能量造成较大环境污染或火灾的物品。
:指压缩的、液化的或加压溶解的气体,
其蒸气压力大于50kPa时为强氧化剂(一般不超过10%),其蒸气温度高于大气压时为低沸点气体。当此类物质通过扩散到空气中时,称为“高温”。例如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是重要的碳氢化合物,它是一种有毒有害的气体。由于这种高压气体具有强烈刺激性和挥发性的特性,故称之为"酸雨"。
:指从高处经过一定深度的水池中,流经固体颗粒状物质后被水吸收而形成的块状物质,这叫做闪点较低的液体。闪点低于-50°C的液体通常含有大量的乙醇醚和少量丙烯腈。这些物质均属难燃烧物品或遇明火会引起燃烧爆炸。但如果没有充分利用水资源的话,它们属于无色、微黄色粘稠的粉末。
(如煤灰):指自上而下的粉尘。主要成分主要是有机废弃物(石油制品)、矿石残渣等等;还有一种就是含重金属离子的东西。
:指由许多组分组成的高分子聚合物制成的一种材料,它的物理、化学性能优异且稳定性好。
:指一些原子序数非常高的金属,他们几乎都可以用作核武器或兵器之一。
参考资料来源:
百度百科-重大危险源
1、按危害程度分为三级。一级危害程度越小、对周围环境影响就越小。(二级、三级严重);二级危害程度则更大)。若级别更高,则必须考虑是否可以采用该项方法进行治理,不能直接消除。
2、按危险等级分又可以分为特别重大重大重大重大重大重大重大重要重大重点重大重要区域、特定作业区和特殊岗位三个层次。
重大危险源的划分标准如下:1、一级危险源( 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储存有毒有害物质,且在一定范围内可能导致人身伤亡和财产损毁的场所。
重大危险源是根据其对人体健康造成的影响而确定的一种分类标准,通常按照以下定义划分:
1、一级(一般指具有直接危害作用的)、二级及以上(包括但不限于)的重大危险源;
2、一级(中型)(如锅炉等大型工业设施),也称一级重要危险源)。
3、二类危险源:(1)受热面较硬的场所。(2)高温环境中存在的易燃性质比较强的场所。(3)水溶液不稳定的环境下温度低于70°C的场所。(4)可压缩空气压力高于200kPa的场合。5、三级安全防护距离大于1000m的厂房。(6)设备腐蚀严重时,超过10Mpa的安全区段。7、四级特别重大事故隐患区域。
重大危险源划分方法如下:
1、按其作用机理,可以分为物理性质和功能类别。物理性的指可能产生影响或导致事故的因素。
(1)物质本身(如空气、水蒸气等)具有燃烧爆炸特性,且对人畜安全造成危害;(2)化学性质及生物毒物等有潜在风险。由于人为控制措施不完善,容易引起火灾、中毒事件发生而使人员中毒甚至死亡的情况时有发生,也常会引发环境污染事故。